第九十四章 让子弹飞-《听哥讲江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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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  npxswz        各种乡村  都市  诱惑          一看到章节的名字,是否会想起去年冬季火映的姜文导演的那部电影《让子弹飞》。吃着火锅、唱着歌,就被土匪劫了。枪响后手下弟兄问:“大哥,怎么没打中呢?”姜文笑答:“让子弹飞一会儿。”一会吴义也想让子弹飞一会

    吴义此时神清气爽,忘记了自己是在逃亡,二百万背在身上应该很重,但吴义却感觉很轻松。

    凋零记得才女张爱玲有三恨,一恨海棠无香,即海棠花虽然娇艳美丽,却没有迷人的芳香;二恨鲥鱼多刺,鲥鱼纵然鲜嫩美味,却无奈因多刺而无法尽兴品尝;三恨红楼梦未完。张爱玲用其后半生去陪伴《红楼梦》,珍爱之至。却可叹《红楼梦》只是一篇残稿。

    相比于张爱玲的三恨,现在的吴义有四恨。这第四恨就是恨严崇未死。如果严崇死了,他及家人的生活将走上另外一个轨道轨道叫甜蜜,车次叫幸福。

    吴义去了大理的长途客车站,坐上了大理去丽江的客车,血凝一直找机会动手,当然他不是抢钱,他是想看看吴义的背包里是否有江家所要的那卷资料。血凝在外面呆了一会后也上了车。从江陵走来的一路上,吴义竟然没发现有人在跟踪。这与他的职业和大学专业有关,大学学的是狱内管理,不是侦查,毕业后一直是扛枪看管犯人。另外一路上心事重重,他万万不会想到被人跟踪而且跟了这么远。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跟踪者是血凝。坚毅、细腻两者看似是矛盾的两个方面,在血凝身上却完美结合。

    七小时后,两人到了丽江。

    丽江四方城、大研古镇、玉龙雪山绝对是美景中的美景,佳境中的佳境。凋零哥曾在四方城的月明客栈,呆过几晚。看着古城的大水车、望着远处的玉龙雪山、听着纳西古乐、有点“天涯、明月、刀”的意思。如果你是一个单独的背包客,别忘了丽江还是举世闻名的艳遇之都。想什么呢?这里的艳遇,没您想的那么狭隘。它指的是背包客、独行侠的一种境界,不仅指对所遇之人的*,还包括对景、对物、对心都是一种*。

    血凝肚子开始叫唤,他都忘了自己多长时间没有吃饭了,估计吴义也饿了。吴义是第二次来丽江,所以轻车熟路,直接到了四方城里面的古树酒吧,血凝随后跟了进去。

    围绕着四方城的是古朴的青石板、小桥、流水、木楼、破竹笠、旧蓑衣、老水瓢,整条街两个主色调:红灯笼与黑木头,到了晚上简单的长条木桌上会点燃烛光,与玉水河上飘浮的许愿河灯相映成趣。可以喝着“风花雪月”啤酒,快意人生。

    此时临近晚上,古树酒吧里除了血凝和吴义外,陆续进来不少游客。血凝喝着啤酒观赏着这些打扮的非常拉风的男男女女。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男子穿一件藏袍,一半朱红,一半雪白,黑色长裤套长靴,中西合璧。还有一个女人看上去年纪应该不小,留一头垂到腰际的长发,戴着宽边大沿帽,长裙飘飘,靠在椅背上,夹一支烟,袅袅婷婷地吸,风情万种。血凝再看看自己,  立马自惭形秽:灰色衬衫,牛仔长裤,黑色风衣,茶色眼镜,只缺一匹马儿和一根雪茄,就整个一七十年代的西部牛仔。

    吴义要了一份黑椒牛排,一个蔬菜沙拉,两支贝克啤酒,两瓶酒下去,吴义微醺。有人说,接近酩酊的时候,很多人会变成哲学家。吴义也用哲学家的思维思考着接下来的逃亡路线。下一站----茶马古道。将东西寄回家里,然后沿着古老的茶马古道入藏。

    一夜无事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天刚亮,吴义就出去了,不一会这家伙竟然牵了两匹马回来。他是从四方城外的“马帮”买来的马,这的马帮都是当地人组织的旅游项目,骑一次二十元。吴义买的这两匹马,身上都拖着很大的麂皮袋,里面备足了干粮和水。血凝本以为吴义拿到东西后会返回江凌,而自己也准备在途中动手,万万没想到他买了两匹马。血凝猜想吴义是不会回去了,看他这样子是继续要往西藏方向去。

    血凝来不及多想,在吴义收拾东西的当口赶紧跑了出去,到了四方城外,迎面走来了表演的马队,走在最后的是一个着藏服的汗子,脸膛赤红,牙齿雪白,牵着一匹白色丽江窄马,个头不高,但这马的祖上可是经常穿梭于茶马古道的,所以脚力很好。血凝和这个叫做扎西的汉子,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三千元买下了这匹马,刚交完钱就看见骑着马的吴义从四方城里走了出来,血凝一伸手将扎西身上的背搭拿到手中,翻身上马追了上去。后来,血凝回到山口组时,对此事还耿耿于怀,血凝说他一生不欠任何人的,只有当年在国内丽江欠了那个叫做扎西的汉子的一背搭干粮。因为当时形势所迫,他不知道自己要追多远,没有粮草怎么“行军”啊。

    吴义快马加鞭,自小生活在北方的江凌,对于马技掌握的比较娴熟。而血凝在盛邦凤落沟铜矿时,闲来无事也曾吟风笑月、纵马山间,现在一前一后三匹马,飞奔在古老的茶马古道上,卷起漫天尘沙。

    血凝胯下这匹马,出身本就高贵。此时长鬃随风飘曳出王子般潇洒的风度,高昂的头虽然被血凝死死紧拉着,却决不卑微地低下。它瞅着前面的两匹马,双眼燃烧出勇士拼杀前的火光。它的两只前脚不时交替敲打地面,活脱脱一个出征的古代战将。

    半小时候,在茶马古道的一个海子旁(海子一般指面积不大的湖),吴义一勒马缰绳,喊了一声“吁”停了下来。血凝此时离他不到五米,见到吴义忽然停下来,血凝也忙拉住了奔腾中的烈马。

    “你跟踪我好久了吧”吴义在马上冷冷的问道,马长鸣一声,也表示着对血凝跟踪的不满。

    “是的”血凝在马背上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什么来路,为什么要跟踪我”吴义感觉很吃惊,他确信这个人从江凌就跟上自己了,而自己竟然到现在才察觉到,另外他感觉这个人一定是哈就曹桂派来的。

    “你应该知道我要什么,一卷资料,给我后,你何处来、何处去,与我再无关系”血凝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,这是血凝的风格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用前途、用命换来的东西,你认为我能给你吗”吴义说着,一伸手从腰间拔出了枪,紧接着扣动了扳机。枪口对着血凝的脑袋。吴义在血凝提到资料的时候,就下了杀心,此人必须死到这儿,否则自己很难脱身。以他的枪法根本无需瞄准,一枪就能结果了眼前这个人。

    血凝暗自佩服吴义的拔枪、开枪速度,这个速度参加全国竞赛也能拿上名次。血凝没有躲,躲也躲不开了,躲不开他的速度,更躲不开子弹的速度。

    让子弹飞

    吴义想让子弹快点飞

    但可惜的是子弹没有飞起来

    是空枪

    吴义再扣动扳机,依旧是空枪

    怎么可能

    临行前,五发子弹上膛是自己检查过的。

    当他再次疯狂扣动扳机时,一支木柄匕首斜飞过来,直接钉在了他拿枪的右手上。

    吴义一翻身滚下了马

    血凝也跳下了马

    吴义忍着疼痛问道:“你究竟是什么人?你什么时间下了我的子弹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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