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1章 修我戈矛-《春秋我为王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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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西周春秋之时,军队出征,凡甲胄、弓矢、戈矛,很大程度上是由士兵自备并加以磨砺的。

    正如第一代鲁侯伯禽征伐淮夷时的《费誓》所说:“备乃弓矢。锻乃戈矛。砺乃锋刃,无敢不善!”

    有了下宫搜刮来的武备,原先兵卒从各自家中带来凑数用的木矛木棍彻底被淘汰掉了,在这个时代,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。当年晋文公帅晋三军南下,与楚师决战于城濮,还因为兵器不足,在有莘氏之丘“遂伐其木以益其兵”。

    而且赵无恤还要求。那些长短不一,质量不一的兵器也要被替换。做到了这个程度,赵无恤手下这批乡卒在武备上,便已经超越了同时代八成的军队,他的第一支武装力量,当然得是一支精兵!

    兵法上又说了:“教战之令,身短者持戈矛,身长力大者持弓矢,忠者为虎贲,弱者运辎重,智者为谋主。”

    两百人中的主要部分,是满编一卒的徒兵,他们分为四排站立,每排一两二十五人。

    短兵在前,长兵在后,第一排第二排持八尺之戈,可以上下左右挥动,砍啄冒进之敌,不过无恤觉得,日后还是换成戟好一些,那样的话功能多出了刺杀一项。后两排为一丈之矛,可以放平密集刺杀,阻止敌方靠近,四排徒兵还要根据面对情况的不同,前后互换位置。

    羊舌戎作为无恤车右,不单剑术过人,在长兵的使用上也颇有心得。他同时也是卒长,所以这一百人,无恤就放心地交由他来训练。

    这些人可能不以勇猛见长,甚至比起其他几个兵种,是属于身体偏弱的,但他们发挥的是集体的力量,是站在最前排的中坚!

    现如今,有了下宫源源不断的供应,这一百人中的披甲率,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。他们每个人都能穿上一扎皮甲,但无胄。赵无恤想起后世参观兵马俑时所见的秦军,便要求设色之匠将皮甲染成统一的绛色,兵卒的发式也要扎成一模一样的圆髻,根部用皂色的幘带束结。

    羊舌戎和王孙期一开始搞不清这是为了什么,可当这一百名穿着打扮几乎一模一样的徒卒听着金鼓,随着旌旗整齐划一地行动时,他们方才明白其中缘由。

    当整个方阵的兵卒将戈矛缓缓放平,模拟趋行冲杀时,俨然已经是一支强军的雏形,其徐如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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